网上预报名时间为每年6月份的中上旬。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陆司法部网站(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公告。 现场报名时间为每年7月份的中上旬。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有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者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大搞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资格职业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2009年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2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3.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的现场确认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4.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以在工作、学习地确认。 5、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在新疆、内蒙古、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报名参加考试。
|